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_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162号令

       最近有些日子没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12123换证需要几个工作日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3.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有哪些规定

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_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162号令

12123换证需要几个工作日

       12123换证需要三个工作日。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如下:

       1、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两年的,通过科目一的考试后可恢复你驾驶证的正常使用如果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需要重新申领;

       2、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2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以下内容: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

       2、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4、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

       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有哪些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

       法律分析

       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如下:

       1.驾驶执照申请步骤:身份证照片体检表。首先到附近医院挂号,拿到驾驶证体检单,再到附近照相馆照一张大小一寸的照片,后面开始选驾校时注意避免踩坑一定要问清楚报名费,考试费。不及格后再参加考试要不补交考试费等,考完后就可以拿驾照啦。

       2.如果你是C1驾照要注意,驾驶员只允许驾驶总重量不超过4.5吨,乘坐人数包括不超过9人、车长6米以下的车辆。例如:能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以及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注:c1驾照并非所有的蓝牌车都能开;并非所有汽车都能开。而且肯定不能开摩托车。而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他是属于无证驾驶。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规定是体检合格,年龄符合,提供本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六条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一、驾照如何申领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有本人和代理人亲笔签字);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超龄换证、期满换证,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4、原机动车驾驶证(补证业务不需提交);

5、白色背景免冠彩色正面一寸相片4张;

6、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只要准备好上面的证件就能很容易的获得新的驾驶证了。

二、驾照使用规定是什么

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12月7日发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规章,自2004年5月实施以来,在规范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改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二次修改,通过修改进一步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化进程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改变,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进一步简化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方便群众,进一步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在源头管理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以满足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新驾照申领和使用规定利民之处在于:

1、平等·让更多残疾人安全、合法驾车出行;2、严格·剑指酒驾、占应急车道等危险行为;3、责任·驾驶人自主申报自觉履行义务。

相关法律条文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起始日期、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

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第十条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

第二节申请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第十七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节申请、考试和发证

第十八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十九条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二十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除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第十八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交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一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二十三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第二十四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三十日内安排考试。

第二十五条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三、申请换领新驾驶证程序

1.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到辖区车管部门领取或下载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驾驶证有效期满和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需填写《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到各换证点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4.各换证点审核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提交下列资料:

(1).审核该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有效期满和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

5.对符合规定条件,且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各换证点受理岗开具《交费通知单》,通知其照相,换取新证。

6.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其驾驶证,通知其参加学习、考试。学习、考试合格后,机动车驾驶人到原扣留驾驶证窗口办理换证手续。

根据上述的回答我们可以清楚知道,申领驾照的时候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准备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是要有委托手续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新”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