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_2023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
好久不见,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有什么区别?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科技投入,整合道路交通资源,健全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分析交通安全状况,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市政、城管执法、交通、市容园林、环保、安监、教育、卫生、新闻、广播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所属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单位车辆管理。
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投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成与城市规模、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七条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八条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标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和携带非机动车行驶登记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还应当随车携带残疾人证。第九条 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及机动车驾驶人登记的****和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登记人应当于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告知原登记机关。第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为车辆和驾驶人提供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服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应当及时查询违法信息,对有违法信息的依法接受处理。第十一条 禁止在机动车上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使用的装置。
禁止在机动车号牌上安装、喷涂、粘贴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息采集识别的材料。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辆,不得驾驶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第十三条 禁止下列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机动车型上道路行驶:
(一)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
(二)超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的机动轮椅车;
(三)电动三轮车。
前款规定的车辆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市禁止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目录的机动车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十四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完善道路、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科学设置道路交通信号,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提高道路服务水平与通行能力。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定期研究确定道路交通拥堵分级标准,制定或调整道路交通拥堵应急处置预案。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监测机制,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引导交通出行,疏解道路交通拥堵。第十六条 根据道路交通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出机动车总量调控、区域限行、使用频率限制等治理措施,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驾驶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根据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并扣留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将吊销驾驶证;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肇事逃逸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相关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逃逸并不仅仅是指逃离现场,也包括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和报警等行为。因此,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驾驶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根据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肇事逃逸的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并扣留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将吊销驾驶证;造成轻伤及以上损害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肇事逃逸还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相关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逃逸并不仅仅是指逃离现场,也包括没有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和报警等行为。因此,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有什么区别?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表彰和奖励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建设(城市规划、市容)、农业(农业机械)、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第二章 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考核,定期组织评价交通安全状况。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应对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公安、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卫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车辆登记,考核机动车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协调各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对危险路段进行整改,组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道路客运和货运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驾驶人培训单位的资格管理,负责公路(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建设(城市规划、市容)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等行为的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公交线路、站点及停车场;根据交通需求,制定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清理违法占道、违法设置广告和违反规定搭盖建筑。
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对拖拉机的登记、检验,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学校的资格管理和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教练员和考试员考核制度,负责拖拉机驾驶人考试、发证和审验工作。
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第九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履行下列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义务:
(一)建立本单位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检验制度,制定机动车报废具体办法,依法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二)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对本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人行车安全的考核制度;
(三)雇用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对驾驶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道路交通安全考核,建立档案。第十条 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报道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第十一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二)按照规定项目和方法检验机动车;
(三)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鉴定合格的检测装置(仪器);
(四)建立检验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第十二条 机动车回收企业在回收报废机动车时,应当登记报废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号牌、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信息,并向当事人提供车辆报废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报废的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进行解体。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1、制定机关不同。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
实施条例由国务院讨论通过并由总理以总理令的形式发布。
2、规定的内容不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比较抽象笼统,实施条例规定的比较具体,可操作性更强。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主要内容有: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 道路通行规定(包括:一般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法律依据:
《湖南省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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