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全文_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全文2022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全文”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道路交通安全法72条

2.交通法第42条是什么?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4.交通法第44条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全文_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全文2022

道路交通安全法7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法第42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版本修订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法第44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正是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 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 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_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好了,今天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全文”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全文”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